2007年12月30日 星期日

好久不見(圖文版)

記錄這些,已經是昨天的事了。稍早在文化中心的時候,接到老頭的電話,然後更早些……





星期六下午,都會公園上空有一顆很大很大的太陽,你轉頭,頓了頓,問我:「今天是十五號嗎?」

心揪了一下,五個月前的那夜,可能,是我這學期的黃燈。





你說還要繼續當朋友,等了很久,沒有你主動傳來的消息。但我依然祝福你生日快樂。



我試了很輕鬆的在你留言版閒話家常。天時地利人不合。



那時有點生氣。賭氣你騙人。







開學,偶爾有人問起你的近況,我老是說:欸,我不知道耶。



討厭聽別人口中傳來的訊息。



還好那時候有人告訴我,或許你只是還沒準備好。







十一月中旬,收到你的簡訊很意外,原來留言生效了。可是我失去動力了。



後來的後來你打來,說要吃個飯,這是當朋友也可以一起做的事。



隔晚,再次收到你簡訊時,你又把我當小孩哄了一次。嘆了一口氣,克制關機的念頭,選擇不回應。



根本不想打理心情,就赴約了。







你還是對我很好,做了跟以前一樣的事。



{###_ccmself/3/1390297658.jpg_###}(回途的中港路,偷拍一張熟悉的背影)



坐在你的身後,坐在你的對面,走在你的後面,你在我的右邊……感覺到你想給我很長很長的時間去感受去思考。



不想傷害你。也不想騙我自己。



刻意忽略在每個拒絕之後,你胸膛心碎的聲音,在那個決定要不要去都會公園的路口,我懇求你,可不可以不要再問我了。

你應該知道我向來就不是個堅定的女孩。我不擅長拒絕,總是等待。



為什麼就是有人認為分手後要繼續當朋友才是好聚好散。可不可以不要。



你要我答應你,我只能微笑。然後在心底悄悄地長嘆。











我是真的忘了帶相機,離別前用手機照一張。



{###_ccmself/3/1390297657.jpg_###}



 →大家好,合明留了兩個禮拜的不剪頭毛,現在在高雄鳳山,下一個階段是在新竹。







這是你要求的合照。我們在北屯郵局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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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我我我我你你你你你

討厭這類太多你我字眼的文章



這是一篇不容許太多情緒的文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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